28日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天津、重庆、大连、厦门、青岛、深圳、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南京、杭州、济南、武汉、成都、西安、昆明等19城市消协(消委会、消保委),共同发布了《护肤品消费行为调查报告》。在针对消费渠道的调查中,近七成网友表示不接受“朋友圈购买护肤品”。
《报告》显示,年龄在18岁至40岁的消费者对护肤品的关注度较高。统计显示,有46.96%的消费者平均每月购买护肤品的支出为100元-500元,38.19%的消费者在100元以下,11.10%的消费者在500元-1000元,另有3.75%的消费者每月支出在1000元以上。
6月1日,我国降低护肤品进口关税税率高达60%,但59.97%的消费者不知道关税下调能给自己节省多少钱;另有70.95%的消费者表示关税下调对自己选择护肤品影响不大。数据说明消费者对于护肤品价格的敏感度正在降低。
随着电商的崛起,护肤品销售渠道走向多元化,一些快速触网企业尝到了销售增长的甜头,与此同时,还诞生了一批网络品牌护肤品。但是无论销售渠道怎样变化,放心、实惠都是消费者最关注的因素。调查显示,除商场、超市、化妆品专卖店仍是消费者最常使用的护肤品购买渠道外,有42.83%的消费者还会经常通过网购平台选择护肤品。
随着“微商”的兴起,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护肤品越来越普遍。但事实上,67.22%的消费者表示“不愿意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护肤品”,仅有7.68%的消费者喜欢通过朋友圈购买。同时,电视购物渠道也不让人放心,仅有4.30%消费者经常通过电视购物购买护肤品。